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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韩美军强奸少女二审获刑10年

  环球网记者王欣报道,据韩联社1月19日消息,针对韩国东豆川市驻韩美军强奸少女案,首尔高等法院当日以抢劫、强奸罪,二审判处22岁的驻韩美军K某10年有期徒刑。韩联社指出,本案是2001年修订驻韩美军地位协定(SOFA)以来驻韩美军被判处的最重量刑。

  报道称,10年徒刑是驻韩美军犯罪事件中仅次于1992年的酒店女职员奸杀案(罪犯被判15年有期徒刑)的重刑,也是2001年修订驻韩美军地位协定(SOFA)以来最重的量刑。法院还下令称,K某接受性暴力治疗课程80小时,公开个人信息10年。

  2001年9月24日凌晨4时许,驻韩美军K某闯入东豆川市某寄宿旅馆,用凶器威胁被害人A某(18岁),多次强奸并施加“变态虐待性行为”后,抢走5000韩元(约合人民币26元)。韩国议政府地方法院一审判处K某10年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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